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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表彰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鲁学助〔2016〕3号),对在全省学生资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我校荣获“2015年度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学生工作处陈磊同志被评为“2015年度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助人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完善了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立起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以校内勤工助学和奖助学金为主导,以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大病救助、爱心基金及社会资助等为辅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全覆盖。2015年共评发各类奖助学金5782人次,金额2005万元;3707名学生获得助学贷款2577万元;补偿代偿学生服兵役学费及贷款109万元;发放少数民族经济困难补助41.5万元。

在做好助学工作的基础上,我校加强贫困大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成才教育,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以贫困生为主体的关爱贫困生活动月,至今已举办十届;与金融部门建立了征信知识宣传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举办诚信教育系列活动;在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举行 “自强之星”的评选活动,树立了一批学习勤奋、意志坚强、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创造了和谐的育人环境。

为促进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有效地开展,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山东省财政厅每三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我校自全省开展资助工作专项检查以来已是第三次获此殊荣。

(来源:学生工作处  编辑:宣传部新闻中心  责编:孙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