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2019年4月5日(周五)至4月7日(周日)放假调休。

如实验或课程性质有特殊需要,不宜按上述时间放假的,学院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并向教务处备案。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学校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各单位请于4月4日前通过OA办公系统报送假期值班安排表。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